【眾視媒體消息】廣電總局發兩則征求意見稿,未來境外節目不得在國內黃金時段播出,節目的引進將嚴格調控管理,境外節目的播出時間不得超過當天該類別的30%,將建立違規失信名單制度;此外,境外人員參與制作國內節目時,不得同時擔任導演、編劇,劇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時由境外人員擔任,境外主創人員不得超過同類別的五分之一。
昨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了兩則通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境外視聽節目引進、傳播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未來將對境外節目的引進以及境外人員參與制作節目進行嚴格規范管理,目前這兩項規定正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公眾可通過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等方式提供意見。
境外節目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重要內容
引進及審批: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審批的境外視聽節目,由引進單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將初核意見及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境外視聽節目,由引進單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時間為20日。同意引進的,發給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不同意引進的,應當書面通知引進單位并說明理由。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評審時間為30日。
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境外視聽節目的,引進單位憑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批準文件辦理《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等相關手續。
傳播規范: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建立并定期更新統一的用于信息網絡傳播的境外視聽節目播出目錄,向社會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境外視聽節目不得在信息網絡傳播。
播出境外視聽節目,應當使用經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節目版本,并在片頭標明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編號。
播出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以外的其他境外視聽節目,應當重新包裝、編輯,不得直接作為節(欄)目播出。節目中不得出現境外頻道臺標或者相關文字的畫面、聲音,不得出現宣傳境外媒體頻道的廣告等類似內容。
依法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且許可項目含有相應業務類別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可以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以直播方式引進的境外視聽節目進行同步轉播,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信息網絡直播境外視聽節目。
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各頻道每天播出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和其他境外電視節目,不得超過當天該類別節目總播出時間的30%。未經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批準,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在19∶00—22∶00播出境外視聽節目。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可供播出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和其他境外電視節目,不得超過該類別可供播出節目總量的30%。
境外視聽節目播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節目內容編審、安全播出、版權保護等內容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體系,并為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設立的節目監控體系提供必要的信號接入條件。
境外視聽節目播出單位應當配備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節目編審人員,執行播前審查、重播重審制度。所播出的境外視聽節目的名稱、內容概要、播出時間、時長、來源等信息,應當至少保留60日,并配合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查詢。
監督管理:
形成逐級上報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節目監管系統,發現違反本規定播出境外視聽節目的,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責令其整改,并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
建立公眾監督舉報制度,主管部門可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鼓勵公眾監督引進、傳播境外視聽節目活動。
違規單位相關責任人將被主管部門約談,多次違規會加重處罰。違規引進、播出境外視聽節目三次以上或者有嚴重違規行為的,有審批權限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整改,并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降低該單位播出境外視聽節目的比例;整改后再次出現違規行為,或者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對社會公眾利益造成損害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暫停或禁止其引進、播出境外視聽節目。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建立境外視聽節目違規失信名單制度,將嚴重違反本規定引進、播出境外視聽節目的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的不良從業記錄記入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對列入名單的單位,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法律責任細則:
1、擅自引進境外視聽節目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 擅自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境外視聽節目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引進境外視聽節目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的內容,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3、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a)播出未列入播出目錄的境外視聽節目的;
b)使用未經審核通過的境外視聽節目版本的;
c)節目中出現境外頻道臺標或者相關文字的畫面、聲音,出現宣傳境外媒體頻道的廣告等類似內容的;
d)違反廣播電視主管部門關于境外視聽節目引進播出數量、比例和時段相關管理規定的。
4、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a)未按要求建立內容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體系的;
b)未在播出的境外視聽節目片頭標明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編號的;
c)以虛假證明、文件等手段騙取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批準機關應當撤銷其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
5、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境外視聽節目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境外人員參與制作節目規定(征求意見稿)重要內容
參與人員條件門檻設置:
1、尊重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尊重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
2、尊重中華民族文化和風俗習慣,無違反公序良俗行為;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無違法違規記錄;
4、具有良好的公眾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5、具備節目要求的工作技能、專業技能或工作經歷;
6、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規定的其他條件。
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一般不得聘用境外人員擔任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與境外廣播電視機構合作舉辦在境內外播出的晚會類節目,以及國際頻道、頻率確需聘用境外人員擔任節目主持人的,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要求。
控制外人參與數量:
一部國產電視劇中聘用擔任主創人員的外國人,不得超過同類別人員總數的五分之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人員不作數量限制。編劇和導演不得同時由境外人員擔任,劇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時由境外人員擔任。
每期綜藝類、訪談類等廣播電視節目中聘用擔任主創人員的外國人,不得超過同類別人員總數的五分之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人員不作數量限制。
建立失信懲戒制: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違規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違反本規定的國產電視劇制作機構、廣播電視制作播出機構及其主要責任人開展聯合懲戒。
法律責任細則:
1、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播出機構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未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播出相關節目,并可對其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對違規機構進行通報批評,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2、國產電視劇制作機構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未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相關電視劇,不予頒發電視劇發行許可證。
3、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播出機構違反本規定,未對擬聘用人員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在相關節目中出現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境外人員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播出相關節目,并可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對違規機構進行通報批評,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4、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未盡到審核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播出相關節目,并可對其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
5、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播出相關節目,并對違規機構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6、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7、廣播電視制作播出機構違反本規定,該機構的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處理單位,應當依法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分、處理;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向被處罰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處理單位通報情況,提出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的處分、處理建議,并可函詢后續處分、處理結果。
8、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未按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這兩則管理規定正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策法規司,郵政編碼:100866。
3.通過傳真將意見發送至010-86093288。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19日。
責任編輯:張曉寶